廣州22∶30至次晨7∶30 LED廣告牌禁亮燈 5月1日實施
文章來源:恒光電器
發布時間:201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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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5月1日起,每天22∶30至次晨7∶30將禁止開啟LED戶外廣告。近日,家用照明,廣州市政府官網正式發布《廣州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辦法(修訂)》(以下簡稱《辦法》), led戶外照明,設計,明確禁設區和嚴控區中的建筑物不得利用臨街玻璃設置戶外廣告和招牌。《辦法》將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
《辦法》要求,醫院led照明,不得在國家機關、學校、住宅、名勝風景區等地設置戶外廣告,恒光電器,LED天花燈,廠房照明,同時不能利用建筑物屋頂及城市橋梁、立交橋進行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
針對不同區域對戶外廣告的需求不同,高質量,LED照明企業,《辦法》通過設置3個不同需求等級的區域,LED照明企業,對戶外廣告進行區別化規范。優化區主要指的是商圈,如北京路、天河路等商圈;而嚴控區是指一般設置路段,有商業需求但不在商圈范圍內;禁設區則為居住區。
戶外廣告專項規劃確定的優化區中的商業性建筑可以利用臨街玻璃設置戶外廣告和招牌,但不能影響建筑物的通風采光功能。而禁設區和嚴控區中的建筑物則不得利用臨街玻璃設置戶外廣告和招牌。
針對以LED戶外電子顯示屏形式設置的戶外廣告和招牌,《辦法》同樣對其作出了限制規定:禁止在禁設區和嚴控區內設置(公共信息電子顯示屏除外),禁止在朝道路與來車方向成垂直視角的方向設置等。值得強調的是,《辦法》還明確表示,禁止每日22∶30至次日7∶30開啟LED廣告牌。
戶外廣告和招牌每天經受風吹日曬,存在頗大的安全隱患。對此,產業資訊,《辦法》明確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人為其維護、管理責任人,要求責任人定期對其進行安全檢查和維護。其中,工程照明,設置期滿2年的, led質量,設置人應當在每年6月1日前,向戶外廣告設置證審批機關提供安全檢測報告,照明產品,經檢測不合格的,設置人應當立即整修或者拆除。如逾期未整修或拆除的,將由城管綜合執法機關處以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同時戶外廣告或者招牌設施倒塌、墜落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的,設置人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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