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7月起強制檢驗LED燈泡
文章來源:恒光電器
發布時間:201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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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天宣布,建筑照明,7月起將實施LED燈泡強制檢驗,酒店led照明,未經檢驗即上市銷售且經查證屬實者,將依法開罰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款。 近年來節能環保意識提高,LED燈管,照明資質,安定器內藏式發光二極體(LED)燈泡因具耗電量小、壽命長、反應速度快的特性,逐漸成為現代生活中照明來源之一。
不過,標檢局接獲消費者、公會反映,店鋪照明,隨著LED燈泡產品日新月異,LED照明企業,相關產品標示或規格常造成消費者混亂,為保障消費者使用安全,標檢局今年1月6日公告, led戶外照明,自7月1日起LED燈泡商品將實施強制性應施檢驗,LED照明工程,測試項目包含安全、性能及電磁干擾。
標檢局表示,超市照明,自今年7月1日起若進口或臺灣產制LED燈泡商品未經檢驗即上市銷售且經查證屬實者,企業資訊, led亮化工程,產業資訊,將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規定,處以20萬元以上200萬元新臺幣以下罰款。
至于7月1日前進口或生產的產品,國內資訊,標檢局官員指出,家用照明,只要廠商在6月30日前取得相關制造文件,即不在7月1日要強制列檢管理范圍,依舊可以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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