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案第二次庭審 代理律師擠爆原告席
文章來源:恒光電器
發布時間:201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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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位維權律師擠滿原告席位、沒有聘請律師的股民為自己辯論、當庭痛斥被告責任。這是本周一在廣州中院再次開庭的虛假陳述維權案件的真實寫照。據悉,LED-T5一體化燈管,此為該案第二次正式開庭,LED-T5一體化燈管,也是規模最大的一次庭審,共審理了476位投資者的起訴。記者作為旁聽親歷庭審全過程,發現法庭之上精彩不斷,甚至一度爆發哄笑和掌聲。
案最大規模庭審
2013年3月6日,發布公告稱,產業資訊,收到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以及相關高管因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被證監會廣東監管局作出罰款40萬元等行政處罰。處罰書顯示,該公司涉及虛假陳述的違法事實主要為2010年、2011年定期報告、臨時報告信息披露違法,主要包括關聯公司借款、擔保未依法披露、關聯交易兩年分別超過1億元均未依法披露。
隨著證監會處罰決定的出爐,虛假陳述索賠征集也開始在全國各地展開。根據公司2014年5月份披露的關于維權案件的公告,全國已經有1303位投資者向法院提起訴訟,索賠金額超過1.8億元。記者從多位知名證券維權律師處獲悉,事實上起訴的投資者數字,還要超過公司公告。“因公司披露的都是已經接收到法院立案反饋的,還有更多投資者正在起訴的途中,或者起訴信息暫時沒有反饋到公司。”一位律師告訴記者。
經歷過漫長的管轄權異議之爭和法院排期等待,投資者終于在2014年7月9日迎來第一次案件庭審。第一次開庭的審理的案件,共有兩位原告方代理律師出席了庭審,被代理的投資者為515名,恒光電器,索賠金額超過7000萬。案件審理后,至今未有結果出爐。時隔一個多月后的本周一,案件終于迎來第二次庭審。此次開庭審理了二十多位律師代理的476位投資者的起訴。
二十多位代理律師擠爆原告席
雖然相對第一次開庭來說,第二次庭審被代理投資者人數和金額都相對較少,但是開庭規模卻更加龐大。來自上海、北京、杭州、廣州、深圳、河北等地的二十多位律師濟濟一堂、人滿為患,不僅坐滿了廣州中院最大法庭之一第三法庭的原告席位,還有數位代理律師和幾位親歷庭審為自己辯護的投資者,只能選擇坐在觀眾旁聽席參加庭審。原告坐席人數眾多,法院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庭前準備也花費了大量時間,口碑,原本定于上午9:00開始的庭審直至9:30才正式開始。
一位維權律師向記者透露,這樣的庭審狀況十分少見。普通民事案件很難見到如此大規模的原告律師,經年來證券維權案件也很難像案一般,基本集齊了國內所有知名的證券維權律師,幾乎是一次“盛會”了。
此外,室外照明,前往趕來參加庭審的還有不少投資者和媒體人士,他們以旁聽者的身份密切關注案件進展。
比起第一次庭審時雙方唇槍舌戰、辯論案件相關法律問題,第二次庭審由于人數較多,也充滿頗具趣味的花絮。在審理過程中,兩次爆發出笑聲充斥法庭,還有一位維權律師和一位投資者的發言引來全場掌聲,引得主審法官強調法庭紀律。
而相對第一次庭審時公司代理律師的強勢態度,第二次庭審時,原被告雙方少了一些劍拔弩張的犀利針對氣氛。雙方律師甚至在核對賠償細節問題時開起玩笑,引發眾人哄笑。
依然不擔責、不和解
昨日開庭,原被告雙方圍繞三個爭議焦點進行辯論:一、被告是否構成證券虛假陳述;二、原告的損失與被告的虛假陳述是否構成因果關系?三、若被告構成虛假陳述,是否存在系統風險、是否需要扣除系統風險及行業風險、公司經營風險等因素?
與第一次庭審時口徑一致,代理律師依然堅稱公司并不構成證券市場虛假陳述,無需承擔責任。理由是,公司違規行為不構成相關法律規定的“重大事件”,僅屬關聯交易。其代理律師還表示,就算公司屬于虛假陳述,其行為也和投資者虧損沒有因果關系。其認為,系統風險是投資者損失的唯一理由,歐債危機、中國經濟危機、行業風險、公司基本面等都是股價下行理由。
對此,原告代理律師之一、廣東奔犇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國華律師表示,是否構成虛假陳述,ROSH認證,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2013(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已經給出了結論。根據法律規定,符合索賠條件的原告的損失與被告的虛假陳述構成因果關系,被告應承擔賠償責任。被告將股價的下跌全部推給了所謂的系統風險、行業風險、經營風險,但僅僅只是提交了一些新聞報道和大盤指數、行業指數和其他個股的K線圖作為證據,且未出示原件,醫院led照明,原告對被告提交證據的真實性存疑。且原告買的是股票,并非大盤指數或者其他股票;股票的走勢和大盤指數的走勢明顯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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